河南省网络营销协会

打造传媒行业电商新质生产力 天津电商节 | 广电行业直播电商产业联盟成立 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发布

发表时间:2024-03-30 11:44

图片

3月28日,天津电商节颁奖盛典在津云中央厨房举行。

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能全媒体委员会、县级融媒体中心委员会、津云新媒体集团、海河MCN联合数字经济和电商直播领域商协会、广电传媒MCN机构、互联网平台和供应链企业倡议发起成立中广直播电商产业联盟,旨在推动直播电商合规、跨界、融合发展,打造具有传媒特色的直播电商产业新生态。

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能全媒体委员会会长,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河南总站原党委书记辛如记,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县级融媒体中心委员会会长陈少东,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党委委员,津云新媒体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韩颖新,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智媒委与国防教宣委联合党支部书记、智媒委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永刚,消费日报社社长、总编辑赵曦,环球慈善杂志社社长马雁,以及来自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全民国防教育宣传委员会,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专委会,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视频直播专委会、区块链与数据要素专委会,新华社新华优品,中国市场监管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,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网,中国网生活频道、产业供销频道、中网艺云频道,央广网河南分网,中关村智能科技发展促进会,河南省网络营销协会,商丘市数字经济贸易联合会,山东广电星河MCN,河北广电MCN,福建广电MCN,湖北广电交通广播、垄上MCN,内蒙古广电奔腾超媒MCN,大象MCN,广州广电花城购,北京司雷科技,深圳雅文传播,厦门分享家网络科技,北京威佳视科技,华康绿能(北京)数字科技,千秋会展等直播电商产业链单位代表现场或在线参加活动。

图片

与会代表热烈讨论直播电商自律公约,研究联盟创新融合、规范合规发展路径。

附:中广直播电商产业联盟自律公约(征求意见稿)

中广直播电商产业联盟自律公约

(征求意见稿)

第一条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营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。

第二条 加强行业自律,推动诚信建设。通过行业协同和行业监督,秉承诚信合规、公正守法的原则开展主体业务,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第三条 遵循公序良俗,恪守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、客户利益、行业利益和公众利益。

第四条 履行相应义务,承担相应责任,自觉接受监督。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必要处置措施,建立联合应急响应机制,提供协查数据配合协助执法,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。

第五条 落实管理主体责任,进行实名制管理。确保有关数据和信息真实、有效。

第六条 严格遵守税务法规,依法履行纳税义务。自觉抵制任何可能导致偷逃税的不规范行为。

第七条 共同抵制虚假业务宣传确保诚信合规经营,坚决消除恶意炒作、诱导用户消费等破坏行业秩序和生态的行为。

第八条 引导从业人员知法守法。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思想政治、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,明确严禁行为,制定语言和行为规范。积极为有正向价值观、有良好道德素养的主播提供展示平台,拒绝为违法违规、失德失范的主播提供展示传播机会。

第九条 加强交流与合作,共同提高服务水平。开展直播电商营销人员的培训,督促成员单位严格遵守法律、法规、相关规定和职业道德,加强宣传和考核,建立专业能力资格认证体系。

建立电商直播商业推广者信用管理体系,建立信用评价奖惩机制对违法违规的商业推广者实施信用惩戒,强化合规守信意识。信用评价奖惩机制应在联盟平台内进行公示。

十一 坚持全面创新和融合发展,构建具有直播特色的电商产业新生态,造传媒行业的电商新质生产力。


政策法规
通知公告